北京民商律师网

lvshi2010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讲案说法 > 正文

借款“今后有钱就还”如何认定?

2011-04-28 20:11:51 来源:


借款“今后有钱就还”如何认定?

以案讲法:借款“今后有钱就还”如何认定?

作者:王敏  发布时间:2010-12-08 10:57:21


案情回放:

日前,房山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。案情很简单,被告冯某向原告姜某借款1万元,并答应不久还钱。双方是朋友关系,所以未打欠条,仅约定“今后有钱就还”。后姜某索要,冯某均以手头没钱为由未归还。庭审中,双方对借款事实均予认可,但对于“今后有钱就还”的认识不一。该案最终判令冯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借款一万元。

法官讲法:

今后有钱就给”的表述从法律定性上说,属于对还款期限的约定,即履行期限。履行期限的约定应当具体、明确。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《合同法》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,双方可以协商确定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“今后有钱就还”仅是表达了还款的意思,对于期限约定则不明确,因此姜某可以随时要求履行,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。

大家都在看

《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

  为了加强对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,保护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,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